旧上海的人寿保险业
 

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漫画形式宣传购买寿险的益处

人寿保险是一种舶来品。上海开埠后,保险业务随着一些外商洋行的到来而出现。据记载,最早在上海推出人寿保险业务的是一家名为The Colonial Life Assurance Co的外商公司(译意为殖民领地人寿保险公司)。该公司在185083日出版的《北华捷报》创刊号上登出广告,委托公易洋行代理寿险业务,由此,开始了旧上海人寿保险业的发展史。
  早期上海的人寿保险市场,几乎全被外商保险公司所垄断。当时的外商寿险公司主要有,美商公平人寿保险公司(1884年,早期名为大美国永安人寿保险公司)、英商永福人寿保险公司和永年人寿保险公司(1898)、美商纽约人寿保险公司(又名永平人寿保险公司)和宏利人寿保险公司(1899)、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1899 )
  与经营财产保险的公司相比,这些保人寿险的公司规模要小得多,其最初的营业对象亦仅限于洋人。之所以如此,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外商保险公司考虑到由于东西方生活水平、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及人种的不同,华人与洋人的死亡率有较大差别,因此原有的一整套人寿保险的规则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二十世纪初,外商保险公司考订出较精确的华人死亡率经验表之后,才将业务重点转向华人。
  随着洋商保险公司的增多,经营人寿保险的华商企业也开始崛起。1865年到1912年之间,全国35家华商保险公司中,专门经营人寿保险的公司有8家,多设立于沪。比较著名的有华安人寿保险公司(1906)、延年人寿保险公司(1909)、康年保寿公司(1912)和华安合群保寿公司(1912)。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民族经济蓬勃发展,保险业也不例外,至1935年,新成立的华商保险公司共有37家,其中寿险公司17家。一些原先单纯经营财产保险的公司如太平、中国、泰山等,亦分设公司经营起寿险业务。如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设有两全保险、福寿保险、太平寿险、团体保险、子女婚嫁金、限期缴费福寿保险、子女教育金或年金等险种。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漫画的形式刊登大幅广告宣传购买寿险的益处。宁绍人寿保险公司的广告则以“安全的轮子”为主题,宣告“本公司于过去两年中载着一千余位保户向幸福之途前进”。

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刊登的广告

宁绍人寿保险公司的广告以“安全的轮子”为主题招徕保户

在众多经营寿险的华商保险公司中,成立于19126月的华安合群保寿公司是其中的佼佼者。华安合群保寿公司开创之初,资本并不雄厚,仅50万元,但它以灵活的经营手段在外商林立的保险业市场中站稳脚跟,以后又逐步与外商保险公司抗衡,终于在国内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华安合群保寿公司的特色是开设的寿险种类多,每一种寿险业务都迎合社会需要。它开设安家保寿、资富保寿、婚嫁立业保寿、教育年金保寿、终身保寿、额定加增保款保寿、一年定期纯粹保寿、加倍赔款——意外保险等不下十种寿险品种,而这些寿险一般都是大众的经济能力所能承受的。例如婚嫁立业保寿和教育年金保寿,规定由家长投保,每年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费,期满后保险公司退回保费即为子女的婚嫁立业费教育经费。假如家长在投保期限内亡故,则可免交保费,期满后仍由公司兑付这笔钱。又比如一年定期纯粹保寿,是在货币贬值,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推出的。这种保险,以保费低、期限短为主要特点,对于一般家庭来说很是实用。

1926年,华安合群保寿公司首家厘定了团体寿险章程。章程规定,团体寿险保额由企业决定,保费由企业交纳,如遇职工身故,即将赔款交付企业转给家属领取。由于这种寿险对于改善劳资关系,促进企业生产和提高职工的生活福利大有好处,一出台就很受欢迎。首先加入团体寿险的是商务印书馆。截至1931年底,又有家庭工业社、新闻报馆、上海内地自来水公司、光华火油公司加入。

华安合群保寿公司刊登的新楼建成广告

华安合群保寿公司为了进一步将保险业务推广至社会中各个方面,专门编印了免费赠阅的《华安杂志》,向大众宣传人寿保险对于保障个人和家庭幸福的好处。公司还经常邀请社会名流,如冯国璋、黎元洪、陈英士、李英石、唐筱鲁、冯梦华、温宗尧、胡海帆、萨镇冰等入股公司或参加投保。19278月,华安合群公司邀请了美国人寿保险学专家许本纳博士(Dr.S.SHuebner)到公司讲演。这是许本纳在华第一次公开演讲,讲题为《生命价值的科学管理》,引起了全国寿险界的注目。这些做法,很大程度上扩大了公司的影响。至1931年华安合群保寿公司创办20周年,其新保费、续保费收入及利息计1637万元,其中还本给付548万元,收益达1089万元。
  保险业的高利润也引起了官方的重视。20世纪30年代官僚资本在上海开办人寿保险的部门,主要是中央信托局保险部人寿保险处和邮政储金汇业局保险处。中央信托局寿险处经营公务员和军人的人身保险,邮政储金汇业局保险处经营简易人寿保险。由于一般寿险公司规定的保费额较多,非一般低薪阶层所能负担,一种简易的人寿小保险应运而生。首创这种简易保险的,是1917年成立于福州的福星人寿小保险公司。1921年后,全国小额保险公司开设达三十余家,虽然竞争激烈,然因适合一般市民的需要,收益颇佳。国民党当局当然不会放过这块肥肉。1935426日,立法院通过简易人寿保险法,规定一、仿照日本法例采取绝对国营,简易人寿保险由邮政储金汇业局兼办;二、保险金额自国币50元至500 元;三、以不检查身体为原则;四、视时间之久长而规定其权利,未满一年死亡,领受所纳之全部保险费;满一年后未满二年死亡,领受保险金额半数;满二年后死亡,领受全部保险金额。这项法规于1935510日正式公布,实际上是以法规条文来保障官僚保险机构的利益。

19329月成立的中华人寿保险协进社是我国首家进行人寿保险学研究的学术团体。它由美商友邦人寿保险公司营业总监、保华保险公司董事张似旭发起组织,参加该社的公司和代表有泰山人寿的沈景星、华安合群的顾庆毅、宁绍人寿的张素民、先施人寿的霍永枢等。协进社除了向社会进行寿险特别演讲和开设寿险函授学校外,还在沪江大学和大夏大学增设保险课程,专门培养寿险人材;同时,编译了一大批寿险方面的书籍,其中主要有沈春雷的《人寿保险学概论》、郭佩弦的《人寿保险招徕学》、张明昕的《人寿保险推广方法》、陈克勤的《人寿保险经济学》等。中华人寿保险协进社对于培养寿险人材,推广和深入研究寿险知识,加速民族寿险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石磊)

201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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