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辱华影片《不怕死》事件始末

美国电影《不怕死》海报
上海是中国电影事业的发祥地。1896年,即电影诞生的第二年,上海就放映了“西洋影戏”。此后,上海作为中西文化交流的汇合地,吸引了西方电影纷至沓来。上世纪30年代初,上海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事件,就是由一部西方电影引发的。
1930年2月21日,美国派拉蒙公司滑稽大片《不怕死》在上海大光明和光陆两家影戏院公映。各大报以显著版面大肆赞誉:“好过一切胜过一切高过一切的滑稽巨片”,“笑料异常丰富,始终无懈可击,搭配十分得当,无不愉快胜任”等等。影片主演哈罗德·劳埃德(Harold Lloyd)在中国被称作“罗克”,他此前有多部无声片在中国上映,颇受欢迎。

大光明、光陆上映《不怕死》的广告
《不怕死》讲述美国一位植物学家(罗克饰)在旧金山唐人街稽查绑票贩毒集团的故事。影片中出现许多华人(由日本人扮演,学说广东话)。他们形象猥琐,丑态百出,干着犯法作恶勾当,如盗窃、抢劫、绑票、贩卖鸦片等。

《不怕死》剧照

《不怕死》剧照
《不怕死》公映第一天就有35位观众联名向《民国日报》投诉:“我们的血几乎沸腾了,我们再也忍不住了……如果他们不自动停止映演这张影片,我们中国人也有热血,也会不怕死的! ”
22日下午,复旦大学教授、剧作家洪深应朋友邀请前往大光明观看《不怕死》。面对那些丑陋不堪的画面,洪深怒不可遏,觉得“那影片,就全部看来,对于中国人,是鄙贱,是戏弄,是侮辱,是诬蔑”,随即离开戏院。

剧作家洪深(1894~1955)
洪深回到家中,听了几张唱片,仍然不能平复愤懑的心情,于是又来到大光明门口。电影已散场,几个青年学生正在议论,准备给报馆写信,提醒市民不要观看这部辱华影片,并把登有读者来信的《民国日报》递给洪深看。洪深十分激动,决定立即向观众说明真相。
下一场电影开映后,洪深快步走到银幕前,大声演讲,怒斥侮辱华人的镜头,号召观众抵制这部影片。场内群情激愤,观众纷纷离座。有300多人要求退票,被戏院拒绝,洪深率观众前往经理室交涉。英国籍经理茹尔斯把洪深推搡到楼梯旁一间办公室里,两人扭打起来。
戏院立即报警,巡捕将洪深押到老闸捕房。捕头要求洪深向戏院经理道歉。洪深严词拒绝,并声明将起诉戏院和捕房无故拘人。捕房外聚集了不少市民,南国社和明星公司的田汉、张石川、程步高、金焰等十余人前来声援。众怒难犯,捕房不得已于8时30分将洪深释放。
24日,洪深委托律师,以大光明“公然侮辱妨碍自由,传述虚伪诈财惑众”,向上海临时法院提起诉讼。洪深还在《民国日报》发表文章,阐述事件真相,并声称,“我们是中国人,不能忍受这样的侮辱与诬蔑。”南国社等戏剧团体以及侨务协进会、上海租界纳税华人会、国民拒毒会等组织纷纷发表声明或致函有关当局,表示支持洪深,要求禁映辱华影片。老西门唐湾小学一位五年级学生写信给洪深:“先生的精神是多么可爱呀!现在我只能写一封信,算向你致敬……我将从今天起永远勿看罗克主演的影片了!”

洪深在《民国日报》撰文详述大光明事件经过
上海影戏公司老板但杜宇买了几十把小刀,让职员去光陆戏院买头等票,在坐垫上划口子,有不少市民带上剃须刀片参加了割坐垫行动;也有人在放映时燃放爆竹;更有甚者在场内泼洒阿摩尼亚(氨水),观众避之不及,戏院只得暂停营业。
国民党上海市宣传部、上海电影检查委员会(电检会)决定:取缔辱华影片《不怕死》;通告市民,勿观看此片;警告大光明和光陆两戏院,责令两戏院向上海市民道歉;各报停止刊登两戏院广告;通过外交途径严正交涉。
两家戏院起初采取了拖延办法,避重就轻,虚与委蛇。由于票房每况愈下,3月14日,光陆首先认错,呈文称已停映该片并登报道歉,4月5日再次登报道歉。大光明直至10月15日才承认“前以失于检点,开映罗克主演之《不怕死》影片,其中有侮辱国人之处,深用疚心”。电检会对大光明罚款5000元作为君毅中学建筑校舍基金,恢复其影讯登报的权利。洪深与大光明的诉讼也达成了庭外和解。
电检会在3月18日临时会议上通过了惩戒罗克案,在罗克正式道歉前禁映其所有电影。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罗克于5月29日致函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辩解“完全无意触犯贵国的民族尊严,伤害贵国人民的感情”,声称自己“实为仰慕贵国人民文化与艺术之一人”,“敬向贵国及人民表示十分歉意,疏失之处,定蒙海涵也。该项影片在中国者,现已完全收回”。《时事新报》和《申报》先后刊登了罗克的道歉函。9月30日,罗克的影片在中国解禁。

哈罗德·劳埃德(1893~1971),在中国被称作“罗克”

《申报》刊登罗克道歉函
罗克是一位堪称与卓别林比肩的喜剧演员,曾获奥斯卡荣誉奖,但自从出演了《不怕死》,在中国的名声一落千丈,失去了市场和观众的喜爱。同样,经历了《不怕死》事件后,大光明门庭冷落,于1931年9月30日黯然停业。
(黄浦区档案局 景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