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办公室)
 

学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会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各级学会组织开展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宣传教育科普知识和咨询服务,承担学会组织建设、会务工作、会费收交、财务与档案管理、接待等。具体开展以下工作:

一、学术研究和交流工作

1、加强与各团体学会和会员小组联系,广泛发动、组织撰写学术论文,开展研究活动;

2、协调各档案学术研究委员会,开展调查,组织召开学术研讨会和交流会;

3、组织参加市社联和中国档案学会开展的学术研究、交流等各项活动;

4、定期组织评选优秀学术研究成果及发奖、发证工作。

 

二、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

1、承办“东方讲坛”市档案馆举办点讲座工作;

2、举办档案业务讲座;

3、组织参观学习;

4、举办档案及各类相关的学术报告;

5、开展档案咨询服务工作。

 

三、会务工作

1、每年组织安排一次年会或理事会;

2、每年组织安排二次常务理事会(或根据需要增加);

3、每年组织安排团体会员单位和会员组长工作会议;

4、每年组织安排档案学术研究委员会、档案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工作会议。

 

四、组织建设工作

1、发展新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及发证工作;

2、推荐中国档案学会会员;

3、建立新的档案专业委员会,加强会员小组工作;

4、会员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五、文书处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1、管理和处理学会各种来往文件和档案资料工作;

2、学会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使用工作;

3、接待兄弟省市档案学会来沪参观、交流工作;

4、收取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工作;

5、学会财务、财产的管理工作。

 

六、会刊管理工作。

 

上海市档案学会办公室

2004年2月19日

 

200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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