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龙飞

胡适的婚恋风波
发布时间:2013-10-24    文章分类:叙事记略   

民国之奇

1917年岁末,北京大学最年轻的教授胡适先生终于结婚了,这对泱泱古都知识阶层待字闺阁、择善而沽的女公子们,不啻为一个打击。选择的世界中蓦然消失了一个靶标,给冬日的响晴蒙上了一层怅惘的云翳----不,岂止怅惘,胡博士的选择,简直就是对一代女学人的嘲弄乃至轻蔑。

江冬秀----一个来自安徽绩溪乡下的普通旧式女子,因此而有了非同一般的知名度。

“胡适博士娶小脚太太”的轶闻,自那个冬日起开始流传,终于被加工成“民国史上的七大奇事”之一。

这年,胡适26岁。

初定终身

26岁,即使按今天的眼光度量,也已经够上了晚婚的标准,何况20世纪民国初页!作为教授的胡适是年轻的,然而,作为新郎的胡适,却嫌“老”矣。

比胡适更显其“老”的,是年长新郎数月的江冬秀。

年长数月固不足奇,江冬秀的尴尬在于,旧礼教中的男女适婚之龄并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相对于胡适,她只年长数月,但是,相对于旧式女子的婚龄规范,这年纪却足以让人蒙耻。

此事说来话长。

胡适3岁零8个月的时候,其父在台东直隶州知府任内暴卒,从此便与寡母相依为命。胡家是大族,胡父的两任前妻使胡适拥有了异母同父的三个哥哥和三个姐姐。可是,23岁便已守寡的胡母,膝下却仅胡适这一棵独苗,眷依之深,可想而知。胡适小时候,有一年害眼疾,治来治取,总治不好,眼前总好像蒙有一层云翳。其母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便动了心。一天夜里,她果真把胡适从梦中叫醒,小心翼翼地用舌头舔他的眼翳。数十年后,当胡适回忆到此事时,依然唏嘘不已。

慈母之情,于胡适来说,铭心刻骨,违拗她,显然是不可想象的。

所以,当胡适13岁那年,即将去上海求学的前夕,由母亲作主,同江冬秀订婚,实在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胡适不能、也不会对此心存忤意。

延宕婚期

教育的最杰出的功能,恐怕就在于塑造人的价值结构,使之学会判断和选择了。

光绪甲辰年(1904年)春,胡适----孤零零的一个小孩子,来到上海求学,用他自己的话说,这时他的“所有的防身之具只是一个慈母的爱,一点点用功习惯和一点点怀疑的倾向”。

胡适3岁开始学习认字,到13岁离乡时,已经熟读了《孝经》、《小学》、《论语》、《礼记》等大量古籍和《红楼梦》、《儒林外史》等小说作品,未必全懂,基础却相当扎实。来到上海以后,随着视野的开阔、阅历的增长,那“一点点怀疑的倾向”,也随身体一并发育成长,开始对包办婚姻由认同到产生抵触。几年后,他在上海中国公学举办的《竞业旬报》上撰文,吐露对旧式婚姻的不满:“中国男女的终身,一误于父母之初心;二误于媒妁;三误于算命先生;四误于土偶木头。随随便便,便把中国四万万人,合成了许许多多的冤偶......

在这“许许多多的冤偶”中,是否也包含了胡适与江冬秀这一对?胡适没有说。但是,从他的行动中,不难看出他对这门亲事的不满。

1908年,胡适17岁,母亲以为该是为他完婚的时候了,便连连催促胡适还乡行仪。对母亲的催促,胡适并不像以往那样言听计从,而是以“求学要紧”为借口,一再婉拒。对母亲的崇敬与驯顺,从根本上抑制了胡适反抗这门亲事的决心和勇气,只能以拖延来搪塞。

这种精神上的压抑,无疑令胡适痛苦不堪,使他在感念母爱的同时,又领略了母爱对其个人情感的摧残。

基于自身的经验,这一时期的胡适,对家庭婚姻问题,投入了莫大的关注。在其主持中国公学《竞业旬报》期间,撰文数十篇,竟有大半围绕这一主题,成为他心灵世界的真切投影。

如同现实中的处境一样,他的文章,也往往是难以自圆的矛盾体。他既提出了对包办婚姻的改良主张,又公开反对自由婚姻,思想陷入了无所适从的逻辑怪圈。这对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年来说,或许恰是一种不良预兆的显现。

果然,不久胡适因卷入中国公学的内讧而失学。一向以求学为寄托的灵魂遽然悬于凌空,心态失去平衡,胡适感到了惶惑、空虚,乃至绝望。若不是母亲那头频催的婚姻安排,他或可还乡,以回避来寻求转机,可眼下不能,他只能在无望中滞留上海。于是,不到两个月, “从打牌到喝酒,从喝酒到叫局,从叫局到吃花酒”,胡适全学会了。

甚至“捧戏子”、“逛窑子”。用他自己的话说:“我那几个月中真是在昏天黑地里胡混。有时候,整夜的打牌;有时候,连日的大醉。(见胡适《四十自述》)”

一件不称意的婚姻,竟使年轻的胡适颓唐至此,充满爱心的胡母怕是始料未及的。

堕入情网

好在胡适并非浪子,回头亦不难,几个月后,他便从堕落的泥潭中拔腿而出,重新闭户读书。1910年8月,胡适考取第二批公费留美生,赴美求学。此前,他始终辗转于京沪二地,不肯返乡与慈母话别。胡适对江冬秀的反感,由此可见一斑。

少女怀春,少男钟情,乃人类的生物法则,无人能够违反,况乎在美利坚这个崇尚自由的国度。仅仅4年,胡适对自由恋爱的态度,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他在留学日记中写道:“吾十年之进境,盖全偏于智识一方面,而于感情一方面几全行忘却,清夜自思,几成一冷血之世故中人。”鉴于此,胡适决心“念悬崖勒马,犹未为晚”。

胡适既然有心出击,机会当然是不难找到的。频繁造访女生宿舍的结果,是结识了在纽约学习美术的康乃尔大学地质系教授的女儿魏莲斯小姐。胡适在日记中描述这位小姐:“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其落拓不羁的程度,几近怪癖:女士所服,数年不易,其草冠敝损,戴之如故,又以发长,修饰不易,尽剪去之,蓬首一二年矣。行道中,每每路人指目。”偏偏这样一位女子,令胡适青睐不已:“女士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项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惟一人耳。”

魏莲斯的出现,既为胡适的选择提供了一种可能,又为胡适混沌模糊的配偶观提供了一个清晰可感的参照模式。与江冬秀相比,与“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相比,二者间的差距岂止天壤。

胡适无可挽回地堕入了情网,短短一年时间中,写出情书一百多封。然而,与生俱来的负罪感使他的“雷池”之越倍感沉重。在与魏莲斯交往的最初几个月里,他便如实地向对方交待了已在故乡定婚的事实。尽管这对不羁的魏莲斯也许根本就不算问题。

文化背景的巨大差异,使胡适即使是在魏莲斯的咄咄逼问面前,也显得既憨且迂。

当魏莲斯问:如果你的见解与父母家人的见解格格不入,你是容忍迁就以求相安,还是与父母家人各行其是?

胡适明白无误地答:容忍迁就。几经碰撞,几番厮磨,于是,事情的进展出现了戏剧化的转折。

表面憨直的胡适,经受不住情焰的灼烧倒是表现出了纵马悬崖的气势,而百无禁忌的魏莲斯偏偏知难而退了,也或许,她从骨子里就对这样的情感猎奇兴趣有限。魏莲斯适时给胡适写了一封长信,规劝其弃绝 “色欲之诱”,一心只求“读书上进”,并表示愿与胡适保持“高级”的性情之交。

如果这不是魏莲斯的遁身之术,她的这番劝戒倒更像是出自一位知书识理的东方女子之口。而这,对于既不能负约江冬秀,又不能迎娶魏莲斯的胡适来说,恐怕倒是摆脱两难之境的最佳选择了。

既玩了一把火,又全身而退无火灼之虞,至少客观效果如此。胡适没有理由反对。

双方各取所需,相安无事。

1916年初,已转学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胡适,在种族观念根深蒂固的魏莲斯之母的强烈反对下,不得不中断了与其女儿的恋情。

在“守常、忠贞、纯洁”的道德观的有限制约下,胡适以一个疲惫不堪的心路跋涉者的形象,结束了他无以善终的异国之恋。

偷尝禁果

1917年冬日的阳光,给苦苦等待了13年之久的江冬秀,带来了无限暖意。胡适终于学成归国,并奉母命回乡完婚。婚仪极尽新潮,简洁之至,却毕竟使她走完了从“订婚”到“出阁”的全过程,堂而皇之地变成了“教授夫人”。13年来,她为适应这位满腹鸿鹄之志的夫婿,忍受着相邻的白眼,松开了缠裹已久的小脚;农耕家务之余,就着一盏如豆的灯火,熟识了数百常用的汉字,尝试着写出了一封封问候夫婿的平安家书;她还未曾过门,就已先期住进胡家,陪伴着思儿心切的婆母,恭顺、勤勉、寂寞地渡过了数以千计的日暮晨昏......

如今,夫贵妻荣,江冬秀果真苦尽甘来了吗?其实,在胡适回国前半年,继魏莲斯之后,他又与中国近代文学史上有名的莎菲(陈衡哲)女士,有过一场一往情深的精神之恋。陈小姐当时就读于沃莎女校,并已名花有主。胡适从1916年10月开始与之通信,两人虽未谋面,但5个月之内,胡适一方便单独寄出信函40余件,差不多每月近10件。算不算情书?胡适断然否定。

但是,若干年后,一向反对国人取洋名的胡适,却给自己的独生女起了个洋名“素斐”。素斐者,Sophia也,莎菲也。1927年胡适重访美洲,2月5日于仆仆风尘之后一梦醒来,赋诗鸣哀:“Sophia,不要让我忘了/永永留作人间痛苦的记忆。”

江冬秀和胡适完婚之后,随夫君一起,北上入京,正式成为教授夫人大家族中的一员。

然而此刻的胡适,内心正苦不堪言,为这没有爱的婚姻。如此心情,在他为倡导白话文所作的新诗集《尝试集》中,时有流露:“我把心收起/像人家把门关了/叫‘爱情’生生的饿死/也许不再和我为难了。”

对婚姻的不满,甚至使他厌恶后代的繁衍。然而,母亲所固奉的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伦理,却使一向恪守孝道的胡适,不得不为之折腰。1919年胡适的长子出世,胡适为之取名“祖望”----祖母的希望,而非父亲的。

就在祖望出世前几个月的1918年11月23日,胡母冯氏,却因气体久衰、心血亏竭,而在46岁的壮年期撒手人寰。胡适接报后,携妻星夜奔归,待达,其母殓已5日矣。

母逝,胡适悲恸欲绝;然而母逝,又何尝不是胡适精神上的一种解脱。可以预言,这以后的胡适,必然还会有点什么事。

除非根绝胡适的一切人际交往,不然,像胡适这样因发动白话文运动而暴得大名的一代宗师,惹人倾慕是正常的,不惹人倾慕反倒有悖情理。

既厌恶已成婚姻,又摆脱了慈母羁绊的胡适教授,不可能不品尝一下婚外恋这颗美妙的禁果。

1923年春,胡适到杭州烟霞洞养病,与同乡曹诚英女士久别重逢。曹是胡适三嫂同父异母的妹妹,6年前胡适完婚时,曹是江冬秀的伴娘。

胡适与曹诚英邂逅不久,便互萌爱意,以至同床共寝。不久,曹诚英怀上了胡适的孩子,这一来非同小可,胡适不得不向江冬秀摊牌,起意离婚。

离开了婆母庇护的江冬秀,这时才比较透彻地看清了她在胡适心目中的地位是多么的岌岌可危。为了捍卫她在这个家庭中的地位,一向自奉菲薄、驯顺温良的江冬秀,旧颜遽改,竟以狮醒般的爆发,给胡适以迎头痛击。

她一手拽着刚刚两岁的小儿子,另一只手握着一把菜刀,看着身边的大儿子祖望,恨恨地对胡适说:“你要是同我离婚,我们母子3人就死在你面前!”面对如此强硬的悍妇,胡适惟瞠目结舌,俯首称臣,岂有他哉!为了维护“五四”以来自己在社会博得的盛名,胡适不得不忍痛割爱,下狠心抛开滋味无穷的口中禁果,并写诗自嘲:“并非木石无恩意,为恐东厢泼醋瓶。”

曹诚英堕胎并失恋,祸不单行,从此心灰意冷,发愤读书。以后又在胡适的帮助下赴美留学,学成后回国执掌教鞭,直到1971年71岁时在上海辞世,始终孑然一身。

据称,胡适晚年的家庭生活十分融洽。

1962年,胡适在台湾因病逝世。据报导,在大陆这厢不甚了了的胡适,在海峡那边以至世界影响却十分了得,一生共得各类荣誉博士学位31个,加正式学位共32个(另有一说为34个),且多为一流学府所颁。蒋介石为其撰写挽联一副:“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这是充满矛盾的评语,但至少,在婚姻家庭的道德范畴内,可谓一语中鹄。

(姜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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